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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學位于中國歷史文化名城長沙,坐落于湘江之濱、岳麓山下,起源于公元976年創建的岳麓書院,1926年正式定名為湖南大學,享有“千年學府,百年名校”之美譽,是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國家“211工程”與“985工程”重點建設高校及國家“世界一(yi)流大學”建設高校。
一、招生計劃
湖南大學2022年預計招收全日制碩士研究生3900余名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950余名(實際招生人數以國家當年下達給我校的招生計劃為準)。
二、培養目標
學術學位研究生旨在培養掌握本學科堅實基礎理論和系統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
專業學位研究生旨在培養具有解決實際問題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三、學習方式及報考類別
(一)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類型。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年限內,全脫產在校學習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內,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采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二)碩士研究生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定向就業是指研究生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及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畢業后回定向單位就業;非定向就業是指研究生畢業后在市場上進行自主擇業。
四、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4.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須在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大學本科畢業證)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必須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近三年在CSCD或CSSCI核心庫期刊上以第一作者發表過與報考學科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輔修過所報考專業的全部本科主干課程;近三年參加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達到了425分以上,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人員。
(二)報名參加全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以及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者可以報考。
3.報考法律(非法學)、法律(法學)中“檢察理論與實務”研究方向的人員,除符合上述第1、2各項要求外,還要求有2年以上從事檢察工作的經驗。
4.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工程管理碩士(MEM)中的工程管理、教育碩士(EDM)中的教育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五、接收推薦免試生
除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教育碩士(EDM)中的教育管理、工程管理碩士(MEM)中的工程管理外,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的學科專業均招收推薦免試碩士生,具體程序請查看《湖南大學2022年招收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含碩士生、直博生)簡章》。歡迎各院校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申請我校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
六、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
我校2022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預計招收50名,該計劃只招收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所有專業均面向該計劃招生。
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應具有“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報名資格,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
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需在網上報名前到所在省、自治區或直轄市教育廳(教委)的民族教育處辦理資格確認手續,并于2021年11月9日前將加蓋公章的《報考2022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注明報名號)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
我校2022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預計招收20名,所有專業均面向該計劃招生。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
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填報本人《入伍批準書》編號和《退出現役證》編號,并于2021年11月9日前并將本人的《男(女)性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復印件(注明報名號)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八、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報名:
1.時間:2021年10月5—25日,每天9:00-22:00。
2.網址: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下簡稱“研招網”)
3.程序:考生登錄“研招網”,認真閱讀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單位的公告要求和報考須知,提交報考信息,選擇好報考點。
在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名條件。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錄取,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要如實填寫。考生因不按網上報名公告的要求報名,誤填、錯填網報信息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必須在2021年11月2日前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4.報考我校的未畢業自考生,必須在網報時在網報信息的備用信息1中填寫考生本人的考籍號。在湖南省報考的未畢業自考生在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時,需持本人身份證和本人考籍證確認。
5.同等學力報考我校的考生,必須在2021年10月25日前將滿足報名條件的證明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招生辦,審核通過后才能辦理網上確認。
6.在學信網具有碩士或博士研究生學籍的在校研究生,需經過所在高校取消學籍后方可報考。
(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按照各報考點的公告規定完成。
(三)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九、考試資格
我校根據教育部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
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考生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準予考試。網上學歷(學籍)校驗未通過的考生,未按我校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不準予考試。
十、初試
(一)2021年12月18-27日,考生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
(二)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考生到報考點指定的考場參加考試,遵守考場規則。
(三)初試時間:2021年12月25日至12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7日進行(起始時間8:30,截止時間不超過14:30)。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四)初試科目詳見《湖南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學科、專業目錄》。
十一、資格審查
學校在復試前對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考生持下列材料參加資格審查,并繳納復試費:
①本人《準考證》;
②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
④《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本科畢業生持《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⑤大學階段成績單(須由大學教務處加蓋公章或檔案管理部門加蓋公章)。
十二、復試
(一)學校自行劃定復試基本分數線。各培養單位根據招生計劃、考試成績和差額復試比例,確定本單位的復試分數線(不低于學校公布的基本分數線),并以此確定復試考生名單。復試主要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內容包括專業課筆試、外國語聽力口語測試、專業綜合面試、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等,時間一般在2022年3月中下旬,復試辦法將在復試前通過研究生院網站和各學院網站向考生公布。
(二)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報考的考生,復試時需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
(三)對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生和網絡教育考生,復試時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
(四)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網上報名時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少數民族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為準。
(五)初試總分加分政策嚴格按照教育部規定的范圍和標準執行,申請加分項目的考生應在資格審查前向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十三、錄取
學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學校的復試錄取辦法和考生入學考試(包括初試、復試)成績,結合考生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專業素質、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予錄取。
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錄取資格無效。
新生報到后,學校將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有關規定取消錄取資格、學籍。
十四、體檢
體檢統一安排在新生開學報到后,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體檢合格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的相關規定執行。
十五、學費
研究生學費標準以文件《關于加強我省研究生收費管理的通知》(湘發改價費[2018]99號)為準。
(一)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
學科門類 | 學費標準(單位:元/生·年) |
一、學術學位 | |
各專業 | 8000 |
二、專業學位 | |
1.經濟學類(02) | 14000 |
2.法學類(03) | 10000 |
3.教育類(04) | 10000 |
4.文學類(05) | 13000 |
5.歷史學類(06) | 8000 |
6.工學類(08) | 12000 |
7.管理學類(12)(不含MBA) | 14000 |
8.藝術學類(13) | 9000 |
9.工商管理碩士(MBA) | 20000 |
(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
學科門類 | 專業學位類別 | 學費標準(單位:元/生·年) | |
1.經濟學類(02) | 0251金融 | 30000 | |
0253稅務 | 25000 | ||
0254國際商務 | |||
0255保險 | 20000 | ||
2.法學類(03) | 0351法律 | 20000 | |
3.教育類(04) | 045101教育管理 | 13000 | |
045102學科教學(思政) | |||
3.教育類(04) | 045103學科教學(語文) | 13000 | |
045104學科教學(數學) | |||
045108學科教學(英語) | 15000 | ||
4.文學類(05) | 0552新聞與傳播 | 18000 | |
5.工學類(08) | 0851建筑學 | 18000 | |
0853城市規劃 | |||
0855機械 | 12000 | ||
0856材料與化工 | |||
電氣與信息工程學院 | 0854電子信息 | 18000 | |
0858能源動力 | |||
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 | 0854電子信息 | 15000 | |
0859土木水利 | 15000 | ||
6.管理學類(12) | 1251工商管理(MBA) | 40000 | |
1252公共管理(MPA) | 20000 | ||
1253會計 | 30000 | ||
1256工程管理 | |||
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
(EMBA) | 每生每年
不超過20萬 | ||
7.藝術學類(13) | 1351藝術 | 18000 |
十六、學制
全日制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基本學制為3年,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中藝術、法律(非法學)、工程類、建筑學、城市規劃和文物與博物館專業碩士研究生基本學制為3年,其余專業類型基本學制為2年。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基本學制為3年。
十七、研究生獎助體系
學校設立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研究生助學金和國家獎學金等,設置助教、助研、助管崗位提供給研究生,支持碩士研究生完成學業。
十八、違規處理
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應真實準確。我校將查閱《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凡有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情節嚴重受到停考處罰,在處罰結束后繼續報名參加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不予錄取。
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十九、監督
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和社會的監督,有異議者可向我校研招辦反映,如發現有違規違紀情況可向我校監察處反映。
二十、其他事項
1.《湖南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學科、專業目錄》中公布的招生人數為考試招生人數,不含推免生人數。考試招生人數將會根據教育部正式下達的招生計劃數和實際錄取的推免生人數而有所變動(增加或減少)。
2.我校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相關信息將及時公布湖南大學研究生院網站(http://gra.hnu.edu.cn/)和微信公眾號(微信號hnu_gra_edu_cn),請考生密切關注。
3.學習方式為非全日制的碩士研究生,人事檔案和工資關系不轉入我校,學校不安排住宿,不享受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研究生助學金和國家獎學金。
4.我校嚴禁內部任何部門和工作人員舉辦或參與舉辦考研輔導活動,嚴禁任何部門向社會培訓機構提供舉辦考研輔導活動的場所和設施,嚴禁社會培訓機構進入校園以張貼簡章、廣告等各種方式進行考研輔導培訓宣傳和組織活動,嚴禁在校生舉辦或參與助考作弊、虛假宣傳等涉考違規違法活動。
5.如果2022招生年度國家再出臺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招生工作將根據政策做出相應調整,并及時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上予以公布。